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振宁公寓监控设备采购与安装(招标编号:ZNWY-ZB-2024-011)” 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一、更正内容:
条款 | 原文内容 | 更正内容 |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6.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 其中专家4人,业主代表1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招标人依据法律法规组建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 其中专家5人,业主代表0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招标人依据法律法规组建。 本招标文件涉及评标委员会的组建、构成的内容均按上述要求执行。 |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7.6.1 |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银行电汇,由中标人〈承包人〉汇入招标人〈发包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签约合同价10%。 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定合同协议书之前。 | 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 2、履约担保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3、提供履约担保时间: ①现金担保:本项目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5个工作日内须以银行转账形式向招标人指定的如下账户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 单位名称:南宁振宁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 91450103715149685G 银行卡户行及账号:建行南宁新城支行4500 1604 2540 5050 2598; ②银行保函:本项目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提供银行保函原件。银行保函的格式和要求,详见附件《履约担保格式》。 若因服务期延长,履约担保也应相应延长有效期。 本招标文件涉及履约保证金的内容均按上述要求执行。 |
二、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南宁振宁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云顶国际8588yd
2024年8月12日